标的: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215号营业用房地产(含室内固定装修、无证建筑及附属物)。其中建筑面积2673.16平方米的房地产为混合的营业用房,房屋总层数4层,所在层数1-4层,其中建筑面积26.42平方米的房地产为混合的商业用房,房屋总层数1层,所在层数1层,房屋所有权证号: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5-020776号、2005-020775号,登记记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。土地证号:象国用2005第02-0946号,地类(用途)为城镇混合住宅,使用权类型为出让,土地使用面积为2784.57平方米,其中独用面积2784.57平方米,终止日期2015年7月19日。
整体拍卖,按现状交付。
价格:777万元,保证金:10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