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
编号xcq2016001号
受单位委托,经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,定于2016年3月10日下午2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百福大厦裙楼)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房屋租赁权拍卖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1、
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殷夫公园西北面yf03-1的房屋租赁权,使用(租赁)面积约109㎡,租期为五年,从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5%递增,经营范围:文化产业类,首年租金参考价7万元。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。
2、
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殷夫公园西北面yf03-2的房屋租赁权,使用(租赁)面积约180㎡,租期为五年,从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5%递增,经营范围:文化产业类,首年租金参考价11.8万元。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。
3、
位于象山县丹城公园东侧上进路76号房屋租赁权,使用(租赁)面积约120㎡,租期为五年,从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5%递增,经营范围:以文化用品、药品为主,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等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。首年租金参考价17.5万元。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。
4、
位于象山县丹峰西路117-119号的房屋租赁权,使用(租赁)面积约70㎡,租期为三年,经营范围: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行业。首年租金参考价5万元。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。
5、
位于象山县丹峰西路121-123号的房屋租赁权,使用(租赁)面积约87㎡,租期为三年,经营范围: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行业。首年租金参考价5.4万元。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。
上述标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,并符合环保、卫生等要求。
二、展示、报名时间:2016年3月8日-9日(工作时间)
三、报名地点: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百福大厦裙楼)四楼报名窗口。
四、报名办法:申请报名时须随带有效证件(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、公章等)和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;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法人(自然人)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;保证金须于2016年3月9日下午4时前缴到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账户(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;开户行:工商银行象山支行;账号:3901340009000050115,以实际到帐为准)。
五、拍卖方式:至2016年3月9日下午4点报名截止时,仅有一家意向竞买人且报价大于或等于委托人提供的保留价的,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,该意向竞买人即为承租人,其报价即为承租价;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竞买人的,则以拍卖方式进行拍租。
注:拍卖标的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拍卖的,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,如未报名参加拍卖的,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。原承租人在报名时另需提供原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。
六、联系电话:65650608 13306666208
七、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网址:,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址:万利游戏。
八、详细情况请见本次拍卖须知。
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
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
2016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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